关于2021届 毕业生就业奖励最终名单的通知
发布人: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
发布时间:2021-10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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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届
毕业生就业奖励最终名单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奖励办法(试行)》(民师院发〔2021〕12号)文件精神,经毕业生自主申请、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,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,并根据2021年10月18日学生工作部(处)下发的《关于2021届毕业生就业奖励名单的公示》通知,于校内公示满5个工作日后,最终确定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罗燕琼等180名同学通过评审(详见附件)。
希望获得就业奖励的2021届毕业生戒骄戒躁,争取在岗位上获得更大的进步。同时,也希望各有关学院在今后的工作中,继续做好宣传、组织工作。
附件:2021届毕业生就业奖励最终名单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1年10月25日